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快推進高速公路建設促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的通知
日期:2020-04-16 16:07?來源: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各市、縣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加快推進我省高速公路建設,更好地發揮交通運輸在長三角一體化發展中的先行作用,經省政府同意,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交通強國建設綱要》《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及《安徽省實施長江三角洲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行動計劃》,加快高速公路貫通、加密、擴容,著力構建內暢外聯高速公路網絡,提升輻射能級,提高服務水平,為建設現代化五大發展美好安徽、促進長三角一體化發展提供更加堅強有力的交通運輸保障。
(二)主要目標。到2021年,實現省內所有縣城通高速公路。到2025年,全省新增高速公路里程1900公里以上,完成擴容改造49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通車總里程達到6800公里,其中六車道以上高速公路通車里程達到1100公里,高速公路密度達到4.85公里/百平方公里,基本建成“五縱九橫”高速公路網。
二、發揮規劃引領作用
全面梳理長三角交通基礎設施更高質量一體化發展和我省經濟社會發展需求,開展《安徽省高速公路網規劃(2016—2030年)》修編工作,進一步完善高速公路網絡規劃布局;積極與國家相關部委對接溝通,爭取更多項目納入國家及交通運輸部相關規劃;加密擴容東接滬蘇浙、西連鄂豫贛的高速公路通道,提升縣域高速公路貫通深度,加快實現從“縣縣通”到“縣城通”,有效提升高速公路網絡覆蓋能力和服務水平。加大規劃執行力度,強化與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國土空間等規劃對接,確保規劃有效實施。
三、完善建設體制機制
堅持高速公路共建共享,進一步完善省市共建、社會資本參與的高速公路建設體制機制。充分調動各市級政府積極性。未落實項目業主且省政府未明確推進主體的項目,由項目所在市政府作為推進主體,其中,跨市項目由里程較長的市會同其他市共同推進,省交通運輸廳做好協調工作。鼓勵社會資本投資建設。支持各市政府、省交通控股集團公司通過多種方式,依法依規吸收其他資本參與,組建項目公司,推進項目建設。發揮省交通控股集團公司關鍵作用。對通過市場化公平競爭無法確定投資人的項目,由省交通控股集團公司與所在市共同組建項目公司,所在市出資比例不低于20%,其中,皖北地區、大別山革命老區所在市出資比例不低于10%。
四、健全投融資體制
鼓勵各市政府采用發行政府專項債券、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等方式建設高速公路,發揮好市級交通投資公司平臺作用。用活用好收費政策,積極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我省高速公路建設。鼓勵省屬企業投資高速公路建設項目。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采用PPP模式建設,并符合《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項目政府采購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的,可以按照單一來源方式確定投資人。
五、加大資金支持力度
繼續加大省財政對皖北地區、大別山革命老區等貧困地區轉移支付力度,進一步提升市、縣交通服務保障能力。積極爭取中央車購稅資金,統籌安排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維持現行對相關交通投融資企業的財政稅收支持政策。支持相關交通投融資企業按照市場化方式發起設立交通投資基金,多渠道籌集高速公路建設資金。鼓勵相關交通投融資企業積極參與貧困地區高速公路建設。
六、強化土地要素保障
(一)保障高速公路建設用地。省自然資源部門要做好用地保障工作,協調落實高速公路項目用地年度計劃指標??h級以上自然資源部門要加大用地保障和監管力度,依法依規加強對高速公路項目建設用地的監督檢查,負責指導與審查項目規劃選址、預審、農轉用、土地征收報批材料等??h級以上林業部門要提前介入,積極引導科學合理使用林地。
(二)落實耕地占補主體責任。項目所在市政府負責項目用地的耕地占補平衡工作。在項目工程可行性研究階段,項目所在地政府應承諾重點保障高速公路建設項目所需的補充耕地指標,做到先補后占。耕地占補平衡指標原則上由項目沿線縣級政府保障,確有困難的,應在市域內調劑,市域內調劑仍難以滿足需要的,可申請省級統籌。占補平衡指標市內調劑及省級統籌交易費用列入項目概算,由項目公司承擔。高速公路改擴建過程中形成的閑置土地,由所在地政府予以收儲。
(三)支持先行用地報批。國家重點建設項目中的控制工期的單體工程,以及因工期緊或者受季節影響急需動工建設的其他工程,省自然資源部門要積極向自然資源部申請先行用地。先行用地批準后,項目業主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正式用地申報,并不得在建設用地批復前突破先行用地范圍建設。
(四)堅持節約用地和環境保護。省交通運輸部門負責督促項目業主按照“改、調、避、繞”的原則,優化工程選址選線,注重節約用地,注意避讓一級保護林地、各類自然保護地等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和永久基本農田。在項目用地預審、可研、初設和施工圖設計等階段,注意保持用地規模和邊界的連貫性,避免因選址調整導致重新預審。
七、強化組織保障
(一)壓實工作責任。省加快交通運輸基礎設施建設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省領導小組”)加強對高速公路建設統籌協調,壓實各成員單位職責,形成工作合力。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牽頭抓總,督促項目推進主體成立工作專班,協調推進項目建設;省發展改革委負責審批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或核準項目申請報告等;省自然資源廳負責指導和審查項目規劃選址,推進土地預審、建設用地組卷報批工作等,做好用地保障;省生態環境廳負責協調審批環境影響評價等;省林業局負責協調涉林問題,指導辦理林地審核和林木采伐手續等;其他部門按職責分工,協同推進各項工作。各市、縣政府負責征地拆遷安置等保障工作。
(二)加強督導調度。省領導小組定期對省交通重點工程建設進行調度,統籌研究解決項目前期工作和建設中的重大問題。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省交通運輸廳)要定期梳理分析制約項目推進的重點難點問題,加強日常工作調度,及時協調督促各成員單位加快推進職責范圍內的事項。省、市、縣相關部門要加強聯動,定期分級調度項目進展,及時協調解決各層級間遇到的矛盾和問題,確保項目有序有力推進。
(三)強化考核激勵。建立政策激勵機制,鼓勵具備條件的項目提前實施。省領導小組負責對市級政府項目推進情況進行考核,結果作為市政府年度目標管理績效考核和督查激勵的重要依據。省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建立督查通報機制,每月通報各項目推進主體工作落實情況;細化完善考核方案,認真做好考核基礎工作。
附件:1.2020—2025年安徽省新建高速公路項目推進責任分工表
2.2020—2025年安徽省改擴建高速公路項目推進責任分工表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3月17日
附件1
2020—2025年安徽省新建高速公路項目推進責任分工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里程(公里) |
項目屬性 |
計劃開工年 |
計劃完工年 |
所經市 |
推進主體/項目業主 |
|
|
2786.5 |
|
|
|
|
|
一、在建高速公路項目 |
915 |
|
|
|
|
|
|
1 |
蚌埠至五河高速公路 |
50 |
省高 |
2017 |
2020 |
蚌埠 |
蚌埠市人民政府 |
2 |
蕪湖至黃山高速公路 |
116 |
省高 |
2018 |
2021 |
蕪湖、宣城、黃山 |
省交通控股集團公司 |
3 |
固鎮至蚌埠高速公路 |
36 |
省高 |
2018 |
2021 |
蚌埠 |
|
4 |
G40滬陜高速公路滁州支線 |
28 |
省高 |
2018 |
2020 |
滁州 |
|
5 |
G3W德州至上饒高速公路池州至祁門段高速公路 |
92 |
國高 |
2018 |
2023 |
池州、黃山 |
|
6 |
G3W德州至上饒高速公路合肥至樅陽段 |
134 |
國高 |
2018 |
2022 |
合肥、六安、安慶、銅陵 |
安徽省合樅高速公路公司 |
7 |
G42S上海至武漢高速公路無為至岳西段 |
197 |
國高 |
2018 |
2023 |
蕪湖、合肥、安慶 |
安徽省岳黃高速公路公司 |
8 |
G4012溧陽至寧德高速公路黃山至千島湖段 |
25 |
國高 |
2018 |
2023 |
黃山 |
安徽省岳黃高速公路公司 |
9 |
北沿江高速公路滁州至天長段 |
67 |
省高 |
2018 |
2022 |
滁州 |
省交通控股集團公司 |
10 |
明光至巢湖高速公路 |
132 |
省高 |
2019 |
2023 |
滁州、合肥 |
合肥明巢高速公路公司、 |
11 |
來安至六合高速公路安徽段 |
38 |
省高 |
2019 |
2023 |
滁州 |
滁州市人民政府 |
二、待建高速公路項目 |
1871.5 |
|
|
|
|
|
|
(一)已明確項目業主的項目 |
327 |
|
|
|
|
|
|
12 |
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壽縣(保義)至潁上(南照)段 |
96 |
省高 |
2020 |
2023 |
淮南、六安、阜陽 |
省交通控股集團公司 |
13 |
阜陽至淮濱高速公路安徽段 |
32 |
省高 |
2020 |
2023 |
阜陽 |
|
14 |
寧國至安吉高速公路安徽段 |
12 |
省高 |
2020 |
2023 |
宣城 |
|
15 |
太湖至蘄春高速公路安徽段 |
47 |
省高 |
2021 |
2025 |
安慶 |
|
16 |
北沿江高速公路無為至安慶段 |
108 |
省高 |
2023 |
2026 |
蕪湖、安慶、銅陵 |
|
17 |
揚績高速公路黃山區連接線 |
32 |
省高 |
2024 |
2027 |
宣城 |
|
(二)沒有明確項目業主的項目 |
1544.5 |
|
|
|
|
|
|
◆18 |
宣城至涇縣高速公路 |
52 |
省高 |
2020 |
2023 |
宣城 |
宣城市人民政府 |
◆19 |
G3京臺高速公路銅陵長江公鐵大橋 |
12 |
國高 |
2021 |
2026 |
銅陵 |
銅陵市人民政府 |
◆★20 |
徐州至淮北至阜陽高速公路淮北段、宿州段 |
88 |
省高 |
2021 |
2024 |
淮北、宿州 |
由淮北市人民政府會同宿州市人民政府負責 |
◆★21 |
亳州至蒙城高速公路 |
122 |
省高 |
2021 |
2024 |
亳州 |
亳州市人民政府 |
◆22 |
杭瑞高速公路徽州支線(黃山市北外環高速公路) |
20 |
省高 |
2021 |
2025 |
黃山 |
黃山市人民政府 |
23 |
G3W德州至上饒高速公路祁門至皖贛界段 |
40 |
國高 |
2021 |
2025 |
黃山 |
省交通運輸廳已委托省交通控股集團公司推進前期工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確定投資人 |
24 |
宣城至商城高速公路無為(塔橋)至合肥段 |
90 |
省高 |
2021 |
2024 |
合肥、蕪湖 |
省交通運輸廳已委托省投資集團推進前期工作,省交通運輸廳負責確定投資人 |
▲25 |
宣城至商城高速公路合肥至霍山至皖豫界段 |
185 |
省高 |
2021 |
2024 |
六安、合肥 |
由六安市人民政府會同合肥市人民政府負責 |
★26 |
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潁上(南照)至臨泉段 |
120 |
省高 |
2021 |
2024 |
阜陽 |
阜陽市人民政府 |
★27 |
徐州至淮北至阜陽高速公路阜陽段 |
40 |
省高 |
2021 |
2024 |
阜陽 |
阜陽市人民政府 |
★28 |
徐州至淮北至阜陽高速公路亳州段 |
40 |
省高 |
2021 |
2024 |
亳州 |
亳州市人民政府 |
★29 |
宿州至固鎮高速公路 |
44 |
省高 |
2021 |
2024 |
宿州、蚌埠 |
由宿州市人民政府會同蚌埠市 |
30 |
合肥至周口高速公路滁州至合肥至壽縣(保義)段 |
131 |
省高 |
2022 |
2025 |
滁州、合肥、淮南 |
由合肥市人民政府會同滁州市、淮南市人民政府負責 |
31 |
宣城至東至高速公路涇縣至青陽段 |
45 |
省高 |
2022 |
2025 |
池州、宣城 |
由池州市人民政府會同宣城市 |
▲32 |
滬蓉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線 |
45 |
省高 |
2023 |
2027 |
六安 |
六安市人民政府 |
33 |
蕪湖泰山路長江公鐵大橋 |
39 |
國高 |
2023 |
2028 |
蕪湖 |
蕪湖市、馬鞍山市人民政府負責 |
34 |
巢黃高速公路合肥至無為(石澗)段 |
33 |
省高 |
2023 |
2026 |
合肥、蕪湖 |
由合肥市人民政府會同蕪湖市 |
★35 |
五河至蒙城高速公路 |
117 |
省高 |
2021 |
2024 |
蚌埠 |
蚌埠市人民政府 |
36 |
南京至和縣高速公路 |
12.5 |
省高 |
2021 |
2024 |
馬鞍山市 |
馬鞍山市人民政府 |
37 |
安慶??陂L江公路大橋 |
12 |
省高 |
2022 |
2026 |
安慶、池州 |
由安慶市人民政府會同池州市 |
▲38 |
天潛高速公路安慶至潛山段 |
44 |
省高 |
2023 |
2026 |
安慶 |
安慶市人民政府 |
★39 |
鳳陽至定遠高速公路 |
55 |
省高 |
2023 |
2025 |
滁州 |
滁州市人民政府 |
40 |
明光至盱眙高速公路 |
23 |
省高 |
2023 |
2025 |
滁州 |
滁州市人民政府 |
41 |
宣城至東至高速公路青陽至石臺至東至段 |
106 |
省高 |
2024 |
2027 |
池州 |
池州市人民政府 |
42 |
池州長江公鐵大橋 |
29 |
省高 |
2022 |
2025 |
池州、銅陵 |
池州市、銅陵市人民政府負責 |
備注:1.不在項目表中的其余規劃內省高和修編后新增國、省高,參照本文相關政策執行。
?2.標◆的為省政府已明確推進主體的項目,共5個、294公里;標★的為未明確項目業主的皖北地區項目,共8個、626公里;標▲為未明確項目業主的大別山革命老區項目,共3個、274公里。
附件2
2020—2025年安徽省改擴建高速公路項目推進責任分工表
序號 |
項目名稱 |
建設里程(公里) |
項目屬性 |
計劃 開工年 |
計劃 完工年 |
所經城市 |
推進主體/項目業主 |
|
|
456 |
|
|
|
|
|
一、在建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 |
144 |
|
|
|
|
|
|
1 |
G40滬陜(滬蓉)高速公路合肥至大顧店改擴建工程 |
102 |
國高 |
2019 |
2022 |
合肥、六安 |
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控股集團公司 |
2 |
G5011蕪合高速公路蕪湖至林頭改擴建工程 |
42 |
國高 |
2019 |
2022 |
蕪湖、馬鞍山 |
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控股集團公司 |
二、待建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 |
312 |
|
|
|
|
|
|
3 |
G4211寧蕪國家高速公路皖蘇省界至蕪湖東樞紐段改擴建工程 |
49 |
國高 |
2020 |
2023 |
蕪湖、馬鞍山 |
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控股集團公司 |
4 |
G5011蕪湖至宣城高速公路改擴建工程 |
44 |
國高 |
2021 |
2024 |
蕪湖、宣城 |
省交通運輸廳、省交通控股集團公司 |
5 |
G50宣廣高速公路改擴建 |
92 |
國高 |
2021 |
2024 |
宣城 |
宣城市人民政府、宣廣高速公司 |
6 |
G36寧洛國家高速公路安徽省滁州至明光段改擴建工程 |
46 |
國高 |
2021 |
2024 |
滁州 |
滁州市人民政府、滁寧高速公司 |
7 |
G36寧洛國家高速公路明光至蚌埠段改擴建工程 |
81 |
國高 |
2021 |
2024 |
滁州、蚌埠 |
蚌埠市人民政府、滁州市人民政府、蚌明高速公司 |
備注:1.不在項目表中的其余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參照本文相關政策執行。
2.除表中高速公路改擴建項目外,另有上海至武漢高速公路無為至岳西段與合安高速公路共線段改擴建43公里,包含在附件1第7項中。